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 年 5 月 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工作回顾
2019 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的自觉,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提供法治保障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服务大局各项工作,以办案的实效落实司法为民。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838 人,提起公诉 1015 人。持续严惩“黄赌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犯罪,批捕 310 人、起诉 301 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 208 人、起诉 234 人;坚决惩治“套路贷”1 等新型犯罪,批捕 117 人、起诉 46 人,有效净化社会环境。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 3 件 10 人,批准逮捕 3 件 10 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 5 件 56 人,起诉 6 件 59 人。成功打掉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1 个,有力摧毁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3 个,深挖出涉黑案件“保护伞”3 人,冻结扣押涉案财物 130 余万元。成立办案专班,一体化完成提前介入、审查逮捕、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任务;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分析研判社会治理问题,实行“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发出的 8份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管。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将办理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嫌疑人 41 人,起诉 21 人。做好“E 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及法律监督,维护稳定。坚持诉访分离,共接待、受理信访 77 件,对收到的 20 件群众来信均于 7 日内程序性回复,解决群众“申诉难”问题。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发放救助金 10.3 万元。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蓝天碧水净土提供有力司法保护,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批捕嫌疑人 1人,起诉 3 人。督促清理固体废物 29.03 吨,配合相关部门关停非 法废旧塑料加工企业,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优化营商环境。与区工商联建立联系协调机制,成立非公企业
维权工作办公室和驻高新园区检察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 人次。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提升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认识。成立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涉及民营企业家的案件均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 2 件。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批捕 7 人、不起诉 4 人、附条件不起诉 10 人,亲职教育 316 人 ;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 36 人、起诉 人,临界教育6人。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5,推动区教体局建立性侵害投诉、处理机制,6 名院领导作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课堂系列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万科城小学师生、家长代表等 30 余人,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开展“扫黄打非·护苗 2019”专项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诉讼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优化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 15 件 15 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 6 件 6 人,纠正漏捕 19 人、纠正漏诉 18 人,纠正违法 5 件,不批捕 87 人、 不起诉 73 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建议 30 人,办案单位采纳 28 人;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4.16”双维护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 150 余份。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出检察建议 1 份。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经清理收监 1 人。依法做好特赦 6 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工作,对 5 名拟特赦人员出具评估意见,4 人被特赦。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民事诉讼结果、民事审判程序、民事执行活动等诉讼全过程的监督。受理生效裁判监督 4 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 1件,市中院裁定发回重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 件,裁定再审 1 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 1 件。积极开展同级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6 件,均被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查看行政执法卷宗 200 余件,并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不规范等情形提出口头纠正意见 7 件,推动法治青山湖建设。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4 件,均被采纳,推动相关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权威。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60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5 件、食品药品安全 39 件。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33 件。探索办理校外培训机构等外领域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迅速整治。办理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侵害人陶某某追究刑责的同时,提出 10 倍惩罚性赔偿金、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行业禁入等诉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以此警示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者,有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三、优化职能配置,全面深化改革,用高质量的检察服务适应新时代要求
坚持改革中深化、深化中落实、落实中提升,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考核考评体系,每季度对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办案情况进行通报,5 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共计 488 件,占比 25%;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8 次,更好发挥 了检察监督职能。畅通员额检察官退补机制,因工作变动退出 3 人,遴选补入 4 人,招录聘任制书记员 10 人。完成检察官晋升、选升和检察官助理配套改革。加强办案流程监控,每日对案件全程动态 监管,每周对办案质效进行归纳、总结,每月对办结的不捕、不诉案件以及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 183 件。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兼顾,将改革精神向区委报告,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制定《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改革任务,围绕司法办案中心工作,按照“内设机构减下来、办案组织强起来、质量效率提上去”的要求,遵循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的原则,搭建“四大检察”并行框架,确保改革完成后各项配套措施有效落地,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行、无缝衔接。改革后,精简机构 46.2%。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实施办法》,制定《关于协作开展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值班公诉人出庭工作暂行规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简化办案流程暂行规定》,从启动程序、从宽规则、权利保护、证据标准、集中开庭等方面细化举措,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实现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的全覆盖。7 月份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 382 件 444 人。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律师接待工作水平,2019年共接待律师 271 人、安排阅卷 261 人。制定《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接待律师行为规范》,制作《接待律师文明用语手册》,推行“作风回访评查”工作机制。建立涵盖律师预约接待、案件查询、信息 告知等为一体的线上“一站式”服务平台。如经过监督,帮助何某某辩护律师解除会见限制,保障其执业权利。
四、严管就是厚爱,全面从严治检,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下苦功夫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检察铁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深对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答好“时代之问”。班子成员带头畅谈心得体会,开展讲“微党课”22 次,实现交流发言“全覆盖”。开展“双访双实”工作,赴企业、学校、村(社)以及结对帮扶的困难户,深入了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调研中查找出的 26 个问题,剖析出的 25 点原因,提出 28 项具体解决措施。7 名班子成员检视问题 37 个,班子成员之间咬耳扯袖,指出问题 12 个,其他党员干警检视问题 63 个,上述问题均已整改。
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制度等。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警牢记党纪党规,自觉规范言行,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层层明确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上专题党课、学习实践等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重温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 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检察工作全局,层层 签订责任书,压实压紧责任。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醒约谈 10 人次,对新提拔和新进人员均进行任前谈话,按规定开展家访监督。同时,建立“四种形态”动态台帐,对检察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防微杜渐。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廉政知识考试。加大“三重一大”等监督力度,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关,回复廉政意见 6 次 13 人。开展专项检务督察 7 次,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建立过问案件工作台账,实行零报告制度,构建防止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防火墙”和“高压线”。
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为 9 名新入职干警定岗,充实了新生力量。积极培养选拔青年干部,1 名青年干警通过选拔走向领导岗位。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 46 人次。通过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 APP 等网络培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能力。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检察官受到上级嘉奖,带动提升队伍建设整体水平。2名干警分别荣获“南昌优秀青年卫士”“南昌市三八红旗手”称号,1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名干警受到上级嘉奖,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五、主动接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 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两次专题报告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沟通联络,并邀请17 名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现场观摩认罪认罚庭审,零距离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 1088 条、重要案件信息 82 条,公开法律文书 1057 份。构建多元化查询平台,将短信告知节点由受案延伸到起诉,扩大告知范围,共短信告知 2790 人。在中央、省、市、区各级媒体发布检察宣传 481 份,开展全国主流媒体走进南昌检察暨践行“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讲好检察故事。一年来,我院先后荣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巾帼文明岗”、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等称号,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优胜单位。这些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
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依然存在: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仍有提升,特别是对标“三区联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新要求,有待抓细落实;二是在业务建设上,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办案质量、监督质效有待提高;三是在创新发展上,面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时代要求,检察智能化建设仍然滞后,司法办案科技含量有待提升;四是在队伍建设上,人才培养系统性、针对性不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业务专家储备不够,办理疑难案件、应对社会司法关注的能力有待锤炼。对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奋勇前行。
2020 年工作展望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智慧,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一是把握新理念,以更高站位明确工作发展方向。讲政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制度。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办案实践中,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二是贯彻新部署,以更大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保护伞”和“关系网”以及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加大深挖整治力度,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正确把握法律政治建设,严厉打击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涉犯罪的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主动融入“三区联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通过办案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抓住新机遇,以更强责任优化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宪法定位,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完善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不断提升办案、监督质效。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好。
四是践行新使命,以更实举措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把握好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将心比心把群众信访办好,兑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坚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 远,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科学构建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的案件 质量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司法责任,树立“整体质量意识”,在每 一个办案环节坚持最高质量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对标新要求,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学习落实好党内法规, 压实压紧员额检察官责任,把司法检察改革的成果落实好、巩固好、 发展好。更加注重专业化建设,设置符合各类人员特点、各个层级 需要的课程体系和练兵模式,精细化推进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 务竞赛,建立青山湖检察人才库。更加注重压实“两个责任”,推 进检务督察、警示教育常态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新时代新征程,新担当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 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下,在区政府、 区政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努力答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助推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为展雄风争上游,创辉煌先小康,建设美丽幸福青山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