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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3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强素质、树形象,建机制、补短板,重创新、铸品牌,立标杆、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服务和谐社会环境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法履行惩治刑事犯罪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75人、提起公诉924人。坚持常态化打击与专项打击相结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批准逮捕479人、提起公诉510人。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48人。如依法对利用微信、互联网平台诈骗100余起的“天津天狮”组织成员刘某某等31人批准逮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87人、不起诉112人,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坚持少捕、慎诉的原则,共批准逮捕59人,不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54人、相对不起诉29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依托未检工作室和“清心”工作室,对2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完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开展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邀请京东小学师生30余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释法,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健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做好信访维稳,特别是十九大期间,开展全面排查、多层次防范,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推行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工作机制,打造远程视频接访室,升级改造接待大厅,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开展刑事申诉的反向审视工作,按照纠错与预防相结合原则,从源头上规范司法行为。

  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优化健康发展环境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6人,有效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采取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式,服务产业发展、保障项目建设。为382家相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219件26655次,同比上升27%,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派驻生态检察室延伸工作触角,监督职能部门移送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3件。如某加工厂负责人李某某因非法排污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与区环保局、罗家镇、昌东工业园区等10余家单位签订《关于在查处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联系配合的实施意见》,形成打击合力。

  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会同区法制办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对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立案调查3件,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如针对某牧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相关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后,该公司被关停,污染得到控制。

  三、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打造廉洁政务环境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反腐工作大局上来,继续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主动适应反腐败新形势,保持惩治腐败犯罪压倒性态势,坚持抓力度、抓节奏。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25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6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9人。办案中,注重深挖细查,扩大办案规模和声威,尤其是依法对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张某某等7人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在医疗系统形成了强大震慑声势。

  预防职务犯罪尺度不松。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到相关单位开展预防走访、宣传座谈13次,散发法制宣传单200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800余人。坚持抓根本、抓源头,继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共建廉政监控机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印制邮资封2000余册、廉政宣传手册3000余份,推送朋友圈20万人次,向千家万户延伸社会化预防触角。

  四、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净化公正法治环境

  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破解监督难题,拓宽监督渠道,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追捕14人、追诉30人,提出抗诉2件2人、提请抗诉1件1人,法院已改判2件2人、发回重审1件1人。完善“两法”衔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规范证据收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件9件14人。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创新民行监督举措,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2件,其中协助市院办理监督案件14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件。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阅行政执法卷宗36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得到采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办案系统,定期与区司法局核对人员信息台账,开展了2次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利用视频网络以亲情促进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健全启动程序,加强工作联动,提出检察建议并变更强制措施30人。

  五、稳妥推动改革创新,营造规范执法环境

  积极服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认真学习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开展逐人的谈心谈话活动,最大程度地凝聚改革共识。抓好转隶准备工作,建立转隶台账,做到所办案件全部侦结、案件线索登记造册、涉案款物依法处理,确保人员转隶、机构调整、工作衔接一步到位。

  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向定、情况明、底数清、衔接畅”的方针,择优遴选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24名检察官入员额,确定29名检察辅助人员和11名司法行政人员。进一步细化上级院出台的案件分配、检察官权力清单等规定,建立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的考核考评体系,执行入员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规定,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分配案件的设置与授权,采取系统自动轮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的方式,对员额检察官实行案件有序分配,所有案件信息、办案流程、执法情况在办案系统内全程留痕。出台《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鉴办法》,构建案件质量评查员信息库,采取抽查、自查、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60件案件进行检查,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

  提升刑检办案区智能化。新增运行“轨迹定位、智能联动、区域监控、多媒体示证”等八大信息系统,按照授权准入、智能控制、全程定位、同步录音录像、全程监控的要求,实现全面智能化管理,推动检察业务与检察科技深度融合,打造“智慧检务”。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培育“清如水、明如镜、实如山、韧如竹”的青山湖检察文化。严格按照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纪律建设“四必谈”专项行动,谈话41人次,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抓预防。开展对领导干部的家访监督,实现“两个责任”上门、“两项情况”报告、“两份承诺”表态。将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相结合,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开展“晒家规、传家风”征文活动,开设“纪律讲堂”,强化纪律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以培养一批业务领军人才和专门型人才为目标,优化队伍结构;选树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检察官,做好传帮教,激发队伍活力;开展岗位练兵系列活动,分类分层分岗组织培训33人次,带动提升整体水平。今年以来,10多名干警分获“先进个人”、“十佳侦查员”、“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其中,张明敏同志被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熊心玮同志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连续第七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并先后荣获“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依然存在,一是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三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四是检察亮点工作有待进一步挖掘。对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难题,奋勇前行。

  2018年工作展望

  2018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努力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更加鲜明,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继续奋斗。

  自觉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犯罪,强化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高矛盾化解能力,推动反向审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刑事案件公开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第二,主动当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护航者。关注经济犯罪新动向,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犯罪,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职能,最大限度避免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切实当好良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司法责任制新办案模式下,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依法依规、实现简单高效推动诉讼监督创新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主动参与重大督察执法活动,梳理突出问题,增强监督精准度,汇聚执法司法合力,促进依法履职

  第四,力争当好建设法治社会的引领者。“两个责任”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检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廉政监督卡执行情况以及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案件备案制度的监督,做好重点案件回访工作。抓牢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工作,精心设计工作载体。

  积极当好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能,办好诉前检察建议,规范起诉案件审批程序和标准。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大胆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确保案件质量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主动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中谋划和推进,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展雄风争上游,创辉煌先小康,建设美丽幸福青山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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