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惩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三)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八)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九)其他依法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围绕落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落实依法“能用尽用”,助力营造更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持续做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二是以检察监督推进全面法治建设。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度实施,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改革新路径,更加精准开展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一体做优公益诉讼检察,运用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将提起诉讼做成法治样本”“跟进监督”等公益司法保护模式,与行政机关携手共建美丽青山湖。
三是以严管厚爱夯实事业发展根基。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方位、各环节,把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确保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筑牢拒腐防变的“硬堤坝”,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对党规党纪国法的学习,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铁军。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
编制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78人,其中:在职人数51人,包括行政人员4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2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111.78万元,比上年增加622.86万元,增长4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6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111.78万元,比上年增加622.86万元,增长41.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1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2.8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2.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资本性支出22.10万元;无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924.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22.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万元;资本性支出22.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11.78万元,较上年增加22.86万元,增长1.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324.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1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2.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资本性支出22.10万元;无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585.55万元,较上年增加432.75万元,增长28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包含了实有资金账户的额度。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6.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4.9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7.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9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11.6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四)一般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