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调整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忠华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王 维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喻新文 副检察长
胡国洪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刘文龙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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