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办案行为,青山湖区检察院紧紧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开展全方位动态监督,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
该院指派两名监控人员,每日针对实行“捕诉合一”机制后办案人员网上办案活动、重要办案节点开展动态巡查,详细记载案件流程监控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形成监控日志,并每周对流程监控情况进行梳理,向相关部门通报巡查监控情况,要求定期反馈整改情况,每月向检察长报告巡查监控及整改情况,做到发现一个问题改正一个问题总结改进一类问题。紧盯细节,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案件受理与及时分配流转、案卡填录、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批、用印、公开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多个角度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建立案件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业务部门专门指定一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制作案件信息公开审批表范本,明确全院案件信息公开流程。对已公开、未公开的案件信息,形成完备的台账资料,对公布的各项信息,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建立月通报制度,定期巡查新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和公开的法律文书,对于不符合高检院关于案件信息公开规定的,及时与责任部门沟通,督促撤回整改,并在《青山湖案件管理每月情况通报》中予以通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此外,该院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倒逼规范执法。一方面,拓宽评查形式,在完善《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要求案件承办人做到每案自查,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每月抽查,案管部门按季度评查。今年以来,共进行案件质量评查2次97件。另一方面,拓展评查的广度和深度,主要评查案件实体正确与否、有无深层次质量问题,注重评查实体法、程序法等法律适用问题及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开展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及判决书“三书”对照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