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护辖区内生态环境,加强检察监督职能。连日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眼于生态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努力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据悉,该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两年来,共制发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诉前检察建议10余件,为保护青山湖区的绿水青山,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拓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案件线索渠道,该院注重凝聚合力,构筑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立体防线。对内,加强内部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第一时间掌握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线索;对外,该院积极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会签协作机制,设立“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与区法院等部门联合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站”,共同携手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