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上级院下发的未整改图斑线索,辖区某村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硬化道路的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查查明,某村1.27亩耕地被某资源公司占用建设人行道路,且该用地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坚决遏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青山湖区检察院积极与区自然资源部门、某镇政府等单位沟通,并组织召开磋商会,检察机关现场释法说理,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研判,合力谋划整改方案,共同就下一步的监管方向进行磋商。目前,相关单位已对违规主体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违规主体将占用土地退还给所在村委会。
青山湖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力守护耕地红线。
下一步,该院将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涉农涉地工作中的作用,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共同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